一是从2011年起,旗财政每年安排预算80万元,并以每年20%递增,专门用于扶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新农合参合患者在全市范围内的蒙医、中医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新农合报销起付线降低50%,补偿比例提高15%。三是将针灸、药浴等蒙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四是将所有蒙药(包括成药、饮片、医院制剂)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并按照甲类药品目录执行。五是将蒙中医人才引进纳入 “人才强旗”工程,人才引进可享受住房、教育等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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