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泮艳曾在逃跑时去派出所报案,警察却以「家庭纠纷」为由不予受理。逃跑后被抓回,迎接她的就是时不时地毒打,连上厕所都被跟着。
在第一次发生关系时,陈学生就曾掐她的脖子,用木棍打她;打得最狠的一次,她被剥光衣服、蒙着头,用绳子捆着被抽打。
在第一次发生关系时,陈学生就曾掐她的脖子,用木棍打她;打得最狠的一次,她被剥光衣服、蒙着头,用绳子捆着被抽打。
马泮艳的第四次逃跑终于成功了,从陈家八年噩梦般的生活中抽身而出。2016年5月4日,她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上显示她在2008年1月25日(按户籍上的生日,这是她20岁的第二天)登记结婚,她竟完全不知晓。
这是养童养媳的套路,即待幼女到法定婚龄便与其结婚,但在当事人不在场而办理结婚手续,使得唯一一个守法的流程也成了童养媳的新衣。不过,这也是马泮艳唯一一件能被官方承认「非自愿」的事情了。
○「主观上未以牟利为目的」
年幼的受害者,在数年的监禁与折磨中,并未因身陷泥潭就浑浑噩噩地顺从,而是成长为了独立抗争的女性。决定申诉到底的马泮艳,背后还有着无数被沉重的生活磨成麻木的石像、内心苦痛无从宣泄的童养媳,更使她的艰难的发声显得十分宝贵。
虽然媒体已经曝光近一年,马泮艳大伯马正松拐卖儿童与陈学生强奸幼女的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在2月发布的《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中,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声称,马泮艳同意被马正松等送往陈学生家,虽然马正松收了陈家3000元,主观并没有以牟利为目的,客观上没有出卖行为,其行为也便不是拐卖儿童。
马泮艳既然说自己是被强迫送至陈家,官方称其「同意」自然是他人的证词;而马正松主观客观皆遵纪守法,应该是经由本人认定——如此选择性取证已经十分魔幻。
更为魔幻的是,在关键的强奸幼女的事实上,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声称,马泮艳第一次产女的受孕时间在2002年1月至3月期间,不能证实在她未满14岁(户籍登记2002年1月24日满14周岁)前与陈学生发生性关系,因此无法认定陈学生涉嫌强奸罪。
根据2016年5月《京华时报》的报道,记者曾致电巫山县双龙派出所,民警表示马泮艳确实报过案(原文时间有误)。没想到时隔几个月后,官方口径却前后打脸。巫山政府认为,马泮艳于2001年前往派出所报案一事缺乏证据佐证,无法认定派出所民警不作为。由于案件发生时间已超出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无法证明派出所应立而未立案,则无法延长追诉时效,马正松与陈学生也都不会再被追究。
巫山政府自始至终只处理了私自为马泮艳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办工作人员,即便形成网络舆情后,也仍在为维护政府面子与地方形象推诿诡辩,为马泮艳「抹黑巫山」之路设阻。
这不由使人想起今年2月11日,中央巡视组刚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的情况。而由马泮艳一事上巫山县政府为犯罪嫌疑人力证清白、掩盖公职人员执法不力、玩忽职守事实的姿态,可以想见,上游虽已无猛虎盘踞,巫山地方政治生态却依旧是蚊蝇横生,自然不敢「回头看」案情。比起民间陋俗吸血,官员袖手旁观麻木不仁,将程序正义抛之脑后,是更令人遍体生寒的恶。
○「无救济则无权利」
马泮艳一事看似惊世骇俗,却远非孤例。早在2003年,便有报道提到福建莆田的坪洋村900多户人家有大大小小千名童养媳,最小的仅有三岁;2011年发布的《中国福建莆田童养媳问题调查》,更是推算出八十年代莆田收养童养媳数量接近六十万人。
事实上,早在1950年,《婚姻法》便已明文规定童养媳违法,半个多世纪过去,童养媳买卖不仅没有消失,人口拐卖中盗抢、运送、贩卖一条龙服务,更是与购买童养媳的村民甚至监管的执法人员结成了利益链条,马泮艳的发声,是集体沉默的童养媳中的异数。其间最令人震惊愤怒之处,莫过于在马泮艳的抗争中,站在其对立面的却是避重就轻的公权力,违法犯罪行为被倾向性推断、证据不足与超过时效归入合法范畴,彻底断了更多童养媳维权的后路。
由于童养媳多是来自贫寒家庭的卖女换钱,便不免有「昔日童养媳今日董事长」、「从童养媳到副检察长」和「童养媳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等题目的文献曾诉诸报端,浓墨重彩于童养媳历经磨难后得以改善的人生,以至于「童养媳」一词,宛如「寒门子弟」一般,成为鱼跃龙门的穷困女性的「原罪」;当下仍有《嫁给大山的女人》的原型郜艳敏被拐卖到村中,却以「最美乡村女教师」的名号才为公众所知。
新身份光环成为媒体报道的侧重点,为童养媳的艰难挣扎添加了更光辉的转折,却改变不了童养媳在媒介场域仍是绝对弱势群体的事实。童养媳生存环境因一成不变的恶劣,除却为佐证政府救助与社会关怀而消费其所遭受的戕害,已经难以引起媒体注意,更遑论惩治将童养媳打为生育机器的违法行为。
马泮艳一事即便引发大量网友声援,巫山政府的回应也并无追究犯罪事实之意。纵然巫山县政府在童养媳问题上开倒车,我们却难以无动于衷。
购买童养媳来传宗接代产生于光棍危机与重男轻女的土壤,这两大问题并不仅存于偏远乡村。昨日《新京报》刊发评论鼓吹「进口新娘」,冠冕堂皇地美化跨国人口买卖。依据男性中心的性别统治秩序,剩女自有社会口水淹没,剩男问题则需出动政策引导,使国与国间女性「互通有无」。
向外看尚带着物化女性的眼镜,国内情形则更为吊诡:一方面,对女性的荡妇羞辱在我国仍是一个颇具杀伤力的指控,衣着暴露被解读出性暗示,基于婚恋次数的作风评判,和性行为直接挂钩的「洁身自好」之美德,社会对女性自有一套天罗地网的规范;
女性取悦自己身体虽是千万不可言说的话题,其生殖器官所承担的意义却与日俱增,二孩政策放开后,生育率却未能应声反弹,子宫难担起拯救老龄化大任,媒体中常见由此引发的人口忧虑,以致出现了「适当放开代孕准入」的声音,探讨志愿代孕可能。小小子宫此时「大爱无疆」,终于上得了台面。
△马泮艳的女儿
2013年,马泮艳在山洞中见到了失踪16年的母亲。她两次被人捡回家,生完孩子后就被赶走,如今已掉了牙齿。若不是马泮艳逃出陈家,这恐怕就是她的境遇,童养媳的代际传递也很可能被延续:「杀了『现在』,也便杀了『将来』。——将来是子孙的时代。」
马泮艳「不死不休」的强烈抗争,所寻求的不过是法治的庇护,而围观者的发声,正是倒逼公权回到法治笼子之中的重要推力。在女性解放之路上马泮艳不过是一点萤火,却是无数冷箭中极为光亮的希望。
正如马泮艳所说,「这一切,并未尘埃落定。」
马泮艳相关资料与图片来源:新京报《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
华西都市报:《重庆14岁「童养媳」马泮艳:我想要伤害过我的人一句道歉》
红星新闻:《噩梦!重庆童养媳12岁结婚14岁生女怀孕时曾被小叔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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