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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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之後多次修訂,最近一次於2015年生效。[75]
第三十七条規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之後各地方政府頒布轄下的資源回收法規,例如东莞公佈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法規定,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监管、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同時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别成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促进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科研及工程项目,以优先立项、用地指标、财政扶持等方式给予支持。[76]且每一城市建造集中处理中心,引导市内外用废企业、产废企业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入集中处理中心开展购销活动,推动回收再造品直接交易,减少中间环节。另有四十多條條款詳細規定資源回收細則和觸犯罰則。
大致上各地方政府資源回收法規相類似,有意經營者先到市经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之後前往設立公司的工商登记,由於金屬物品屬於社會公安列管物資,執照取得後15日內要至公安部门备案,领取《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開始營業後向所在镇(街)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再生资源交易登记表」格式,日常登記紀錄並上交,以供海关、公安、环保、税务等部门核查。
依据 2017 年1月25日工信部、商务部和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預估成長趨勢到2020年
再生资源總回收利用量达到 3.5 亿吨,比 2015 年的 2.46 亿吨增长 42.28%。
其中废有色金属利用规模预计达 1800 万吨,较2016年增长 92.10%。
其中废轮胎回收环保达标利用规模达 850 万吨,增长 68.32%,轮胎翻新率达 8-10%。
其中废纺织品综合利用 900 万吨,增长 233.33%。
其中引导废钢铁加工企业消耗废钢 1.5 亿吨與2016年約略持平。
其中废纸回收利用规模预计达 5500 万吨,回收利用率达到 50%。
香港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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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環境保護署 (香港)
環境保護署:1998年,環保署開始在屋苑推廣廢物回收,並在每座大廈外設置三色分類回收桶收集廢紙、鋁罐和膠樽。並於2005年1月起在全港推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77],鼓勵屋苑/住宅樓宇於樓層設置廢物分類設施,及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以增加家居廢物回收量及減少所需棄置的廢物。
澳門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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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環境保護局 (澳門)
澳門特區政府於全澳各街道設置廢紙箱,以收集行人的小型垃圾。同時,還於多個地點設置了資源回收桶,以回收市民、學校、機構及社團的紙張、金屬及塑膠、玻璃瓶等物資。
環境保護局並推出「環保Fun」積分計劃[78],透過民間收集換取代金券形式,鼓勵市民持續實踐各種環保行為,並養成習慣。
中華民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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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民國七十七年(西元1988年)11月11日由總統公布的《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皆是規範資源回收的條文。民國七十八年六月訂頒《廢寶特瓶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環保署為了推動廢棄物回收工作此計畫為「惜福計畫」。八十三年四月訂頒《廢一般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公告回收項目和辦法。成立新的共同組織「一清基金會」推動四合一」資源回收計畫。環保署長宣佈自八十六年元月一日起將實施「四合一」資源回收改革計畫。環保署在八十四年五月十八日,討論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全部條文增加至六十五條,不但規範廢棄物的清理,而且規範資源回收。八十四年十月底,環保署完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初稿。2001年,《廢棄物清理法》[79]進行第七次大幅修法,廢棄物由本來的清除、清理開始轉向考慮再生再利用等「資源化管理」,並且增加了中央主管機關的權責。2002年,則公布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80],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環保署與各級地方政府,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而此二機關要負責制定施行減少廢棄物與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法令。
台灣的回收標誌
台湾2017年資源回收成果:[81]
截至10月底之垃圾回收率達60.34%。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由86年度的1.143公斤,至106年10月已下降為0.359公斤。106年截至10月底垃圾清運量較歷史最高(87年)減少65.24%。
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回收量約13.7萬公噸,經處理後可產出鐵、鋁、銅、玻璃及塑膠等資源化物質,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達83%。
之廢容器回收量達48.8萬公噸,可回收再生料產值達新臺幣33億元。
回收廢汽車約32.2萬輛;廢機車約65.8萬輛;廢車殼粉碎分類處理後之資源再利用率達75%。
廢輪胎回收量達14.3萬公噸,經處理後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約99.43%;廢鉛蓄電池回收量達7.4萬公噸,廢鉛蓄電池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約83.84%。
回收廢照明光源量超過4,300公噸,回收的廢照明光源經處理後,可產出玻璃、銅、鋁、塑膠、汞及螢光粉等,可作為原料使用。106年1月1日起回收直管型、環管型、緊密型及安定器內藏式型LED照明光源。
廚餘回收作為養豬飼料或堆肥再利用,截至10月底止,廚餘回收量為47萬公噸,平均每日回收量為1,546公噸。
巨大廢棄物清運量,截至10月底止為11.7萬公噸,其中經修繕成為再生家具、腳踏車再使用及破碎成木屑作為鍋爐燃料或堆肥副資材等,合計再利用量為4.5萬公噸。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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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極度重視資源回收法規,垃圾分類繁瑣程度世界知名,例如玻璃還分顏色回收,但也創造極高環保形象。諸多包裝物和寶特瓶等在消費者購買時都要內含不低的保證金,使用者將其送回收點後才能拿回錢。[82]至2006年底,資源回收業總共雇用了25萬名員工,輸出500億歐元的產值。[83]
同時德國成立了销售包装物双轨制回收系统(DSD)是以行業協會自治成立方式運轉,[84]採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觀念實行包装物回收,並享受政府的免税政策。
1990年底为了履行政府日益严格的包装法规义务,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成立DSD聯盟,目前已有1.6万个公司加入,占包装企业的90%。标有绿点的包装物从DSD成员生产企业流出,经消费者後回收至DSD收集點,再回流到聯盟中的廠商,運作費用來自會員中的商品生產者繳交,所以若包裝物和產品生產商製造越困難回收的包裝品,將導致DSD調高會員費最終害到自己,而不加入的廠商由於未有綠點標誌,在商界和消費者心中將成為不環保企業。
此制度一大優勢是反向驅動了生產者行為,儘量製造容易回收、結構簡單和泛用型包裝物,例如收音機、鍵盤、錄影機等大小相似且防護要求相似的電子產品,包裝物採用幾乎相同可互換的物件,只在外觀上用可撕換貼紙或勾選等方式區別物品不同,更重要是諸多包裝物回流至原廠家後,要是沒受破壞甚至可以直接再用於包裝新產品,完全不需任何回收技術加工。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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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依照《法国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法》進行回收業,物品生产者、进口者、或出口者需评估其所生产产品中那个阶段所产生之废料或其进口或出口之废料,需加以清除。这些产品之制造者、进口者或经销商或制造过程中所加入之各物质成分之制造者、进口者或经销商必须有能力将所产生之废料加以清除,或针对废料清除提供相当的贡献。[85]
第五章節專定,行政法院之法令可规划管理某些物质或某些能源形式之使用方式,以利于这些物质、成分等之回收或于制造过程中之回收。政府得订定回收物质或成分之最低比例。[86]同時其区分回收物质或回收成份异同之条款細則则自動视为不成文法。
第五章節第19条規定,当产品不具回收物质或其回收物质成份微薄,不得在廣告中主打環保特性。
第六章針對經營回收業者有諸多規定,例如若废料储存设备,获授权每年可收取20000公吨以上之废料,则每一季均需提报验收量,由环境与能源管理局审查,缴交验收规费每吨40法郎(改歐元後金額變動調整),而從國外進口廢物以彌補回收產能者,這些的噸數规费地方政府可以裁量上漲50%。所得金錢用以成立废料管理现代化基金,研發促進废料处理之技术更新之发展。[87]